總會為業界提供「劇本登記」及「片名登記」服務,為已登記的劇本及片名擔任時間証人,加強對創作人知識產權的保障:
特別注意事項 Special Notes
1.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並非法律仲裁機構,但電影總會將以其公信力及影響力,為該已登記項目擔任時間証人。*時間証人只屬仲裁的一部份。
2. 申請者如要求電影總會擔任時間証人,必須不少於三個工作日前提出書面通知。
3. 成功登記後,如登記人欲將登記權益轉讓予第三者,登記人必須向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提交書面通知,而有關登記亦會即時到期,並由指定轉讓之第三者重新繳費登記。